物流网教育频道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物流知识 > 锟斤拷锟斤拷
    航空托运手续的办理
        浏览次数:33509 来源:中华物流网  2013/12/8 14:06:25
物流师资格考试 报关员资格考试 报检员资格考试 单证员资格考试
跟单员资格考试 货运代理资格考试 国际商务师考试 外销员资格考试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个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 
  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入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月。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中华物流网教育频道
【航空托运手续的办理】 相关信息
中华物流网教育频道
· 海运知识---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
· 物流运作优化十条原则
· 航运术语(二)
· 拼箱单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集装箱冷藏运输装货时为什么不要预
· 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指南(2)
· 如何选择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企业
· 船舶检疫的要求
· 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
· 什么是第三方转口
基础知识
物流常识
外贸知识
单证操作
进出口流程
退税流程
精品论文
物流论文
研究报告
物流研讨
市场分析
货运案例
网站地图
综合频道
货运频道
资讯频道
会展频道
物流园区
关于我们
网站介绍
广告服务
付款事宜
服务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
客服QQ:850880037
周一到周五 9:00-20:00
邮箱:850880037@qq.com
咨询热线:400-669-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