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扬:快递实名制不等于信息公开

2015/11/12 22:48:56 来源:中华物流网 浏览: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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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物流网(zhwlw.com.cn)11月12日讯——
        随着“双十一”全民网购热潮的结束,大批的货物订单奔向了各大物流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双十一”前后各大快递公司的接单量有望突破3000万单。物流旺季的到来,店主的个人信息会不会泄露,也成为不少商家的忧虑。 
         
        笔者在前段时间读报就曾发现,自本月1日起,全国各快递公司开始实行实名制快递方式。期间,曾有不少有市民投诉,在某快递公司寄件时,被要求将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一起填写在快递单上。这种做法让人担忧个人信息遭“被公开”,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快递实行实名投递制,实现寄件人的身份可追溯、信息可查询,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管控危险违禁物品,规避快递运输中的风险性并能准确有效的追责。但要求寄件人在快递单上明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值得商榷。 
         
        在笔者所处的城市,当地的邮政管理局就曾在今年10月底颁布的《关于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有明文规定:“用户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助收寄人员核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通告只要求用户出示身份证,却并未要求将身份证号码填写到快递单上。 
         
        快递实名制初衷是为了防止坏人做坏事,但是操作不当可能将实名制变成信息公开,引发信息泄露。近年来,时有快递业务员网上贩卖客户信息,给公众带来烦恼。况且,国内快递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一旦用户信息被泄露,责任人不一定找得到,如何让寄件人不担心? 
         
        公共安全既包括防范不安全因素,也包括公众信息不被泄露。如果顾此失彼,则体现不出制度的善意。快递实名制要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还须严把信息安全关。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细则,抓紧出台与快递实名制相配套的监管惩戒措施,对快递企业或业务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制度约束和法律制裁。同时推行“黑名单”制,将泄露用户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列入“黑名单”,使其今后受限。其次,快递企业要提高科技含量,加固信息安全体系,迎战实名制。最后,要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从思想根源上彻底打消公众信息泄露顾虑,莫让快递实名制变成对诈骗分子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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