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草原天路涉嫌违法收费

2016/5/24 8:38:31 来源:中华物流网 浏览: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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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物流网(zhwlw.com.cn)5月24日讯——
张北县旅游局的话乍一听很有道理。让我们听听专家对张北县旅游局的说法怎么看。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草原天路”收费于情合理,于法无据。简单地对县级公路设卡收费,违反了《公路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路权。 

  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作为县道的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公路标准。 

  此 外 ,《公路法》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除本法第59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的行为也与国家公路收费规定和理念相悖。 

  北京联合大学休闲与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徐菊凤:即便保护环境也不能这么任性地收费。 

  北京联合大学休闲与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徐菊凤说,草原天路可以从其它方面引导消费、限流,而不是收取门票费。如果是天然环境,没有特别投入和特殊管理,就不该收费。如果因为人多带来危险性后果及环境破坏等问题,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但不应该是门票费。“你收取了门票费,就得按照景区标准进行景区基础设施投入,比如建厕所、停车场、观景台、休闲区域等。” 

  再则,张北县旅游局作为旅游部门,是否有权参与公路设卡收费同样存在疑问。即便作为风景名胜区收取门票,也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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